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互联网保险管理的新规定通告,正式执行互联网保险管理细则。新规着重于加强互联网保险的监管,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举措标志着互联网保险行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精细化。中保协发布新规通告,正式执行互联网保险管理细则,旨在加强行业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互联网保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自国庆节前开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官网开设了互联网保险业务信息披露专栏,虽然规定要求自10月1日起,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必须在中保协官网指定区域进行信息披露,然而截至10月14日,仅有10家保险公司完成了相关信息披露,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据中保协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全行业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产寿险公司已达96家。
这十家已完成信息披露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财险、光大永明人寿、百年人寿、弘康人寿、国华人寿、鼎和财险、长生人寿、东吴人寿、中新大东方以及北京立康等,披露的信息涵盖了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网站地址、APP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等基本信息,以及已设立分公司详情、合作保险中介机构网络平台列表、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详情等,以弘康人寿为例,其合作保险中介机构网络平台和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均清晰明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些保险公司已经披露了一些信息,但部分公司的官网中仍然难以找到关于互联网保险的信息披露,与网络平台合作销售的产品备案编号、产品条款等信息也无处可查,针对这种情况,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经给予相关保险公司一个缓冲期,以完成信息的全面披露。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互联网保险经营存在同质化严重的问题,部分产品以提供保障为宣传噱头,实际操作中却追逐规模效益,导致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等现象,此次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信息披露对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实施,互联网保险市场将面临新一轮的调整。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保险时务必谨慎,确保网站的安全性,避免遭受不法商家的欺骗,我们呼吁所有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能够尽快完成信息披露,遵守市场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于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示,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也期待监管部门能够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