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启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旨在提高农村地区的保险覆盖率和风险保障水平。该活动通过推广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灵活的保险服务,增强农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此举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通知,为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的风险管控能力,并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建设,结合我县农村经济的实际情况,我们决定在全县的14个乡镇开展此次创建活动。
推广险种的选择
为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我们将推广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两种险种,各乡镇应根据村集体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进行重点推广,有条件的可以同时开展两个险种的推广工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河区支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将负责此次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工作。
设定示范标准
我们制定了明确的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的标准,2013年,若乡镇的农村小额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00%的行政村,将被评为“小额人身保险示范村”,若达到三个示范村以上(含)的乡镇,将被评定为“保险示范乡(镇)”,我们的目标是在2013年内,使全县所有14个乡镇都达到示范乡镇的标准,对于示范村,我们设定了包括投保率、保障档案建立、保险行为规范以及保险宣传活动等在内的四项达标条件。
强化组织执行
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提出以下要求:
1、认真组织与推进:各乡镇政府需落实年度目标,组织好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工作,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强化管理与服务:各乡镇政府需协调、监督保险公司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保护群众利益,加强理赔管理。
3、广泛宣传与深入:各乡镇要指导保险公司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参保意识。
本通知自2013年4月20日起生效,希望各单位能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为我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做出贡献,我们坚信,通过共同努力,将使我县的农村保险服务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