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2013年农村房屋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发布通知,政策性与实施细节解析

 baoxian   2024-10-22 05:39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洛南县发布通知,实施2013年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提高农村房屋保险覆盖率,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方案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细则等。通过实施该方案,将有效减少农村居民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房屋损失,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背景与目标

洛南县为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建设,深化农村灾害风险防范,提高农民抵御灾害风险能力,决定全面推行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本方案旨在指导全县各镇、各部门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农户的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提高农村抵御灾害风险能力为核心,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广泛动员农户参与,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制度。

坚持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广泛参与、协同推进的原则,确保政府对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目标任务

自2013年起,在洛南县各镇全面推行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确保本年度农户参保率达到90%以上,通过此项保险,为农户提供全面的住房安全保障,降低因自然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

实施方案

1、参保对象:拥有房屋且具备本县农村户籍的所有居民。

2、承保方式:采取协议统保的方式,由县民政局与人保财险洛南支公司签订统保协议。

3、保险期限:一年。

4、保险范围:

保险标的农户长期居住的房屋,附属设施及独立设施不包含在保险范围内。

保险责任因火灾、风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农户房屋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进行赔偿。

5、保费标准与金额:每户年缴纳保费20元,其中农户承担10元,政府补贴10元(市财政补贴3元,县财政补贴7元),每户年保额10000元,具体金额根据房屋结构和数量确定。

6、出险理赔:遭遇灾害时,农户需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经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后,保险公司将迅速进行理赔,在大灾情况下,将实行集中查勘、集中理赔,并由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参与监督。

7、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商洛市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实施办法》及我县相应办法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时间步骤

洛南县2013年度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工作自9月中旬启动,至11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动员、保费收缴和建档立卡三个阶段实施。

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的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要密切合作,确保农户投保缴费率达到90%以上,同时做好统一投保和理赔配合工作。

3、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的重要性,提高农民群众的认识和参与度。

4、提高服务质量:各镇、各部门要为农户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加快理赔速度,确保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在洛南县得到有效实施。

5、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保险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洛南县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对本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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