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关于2024年职工医保参保缴费通知公告发布

 laosjok   2024-10-22 01:36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乐山市发布关于2024年职工医保参保缴费问题的通知公告。公告指出,为确保职工医疗保障权益,要求所有参保单位及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具体缴费标准、时间及方式将依照相关规定执行。此次通知强调缴费的重要性,并呼吁各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确保医保制度的正常运行,为职工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

为了做好乐山市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乐山市财政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联合发布此通告,请您关注并了解以下内容:

缴费标准

1、单位职工的最低缴费基数为76416元。

2、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113.28元,即每月缴纳509.44元。

缴费时间

1、缴费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应按月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确保及时到账。

3、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接续时间的不同,应一次性缴纳相应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新参保或跨年接续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医疗保障权益。

缴费方式

1、企业及事业单位等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缴费,可选择税库银三方协议实时扣款或银行端查询缴款。

2、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以下缴费方式:

(1)非接触式缴费: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或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缴费,也可通过智乐山、微信、支付宝等便捷渠道进行缴费。

(2)银行代收代扣:可在各大合作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的网点柜台、网上银行、银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3)其他方式:也可选择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税邮驿站等进行缴费。

特别提示

伤残军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职工医疗保险征收业务仍由医保部门负责,其缴费方式不变,其他人群的职工医疗保险征收业务则由税务部门负责,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按照通告要求按时完成参保缴费工作,确保个人医疗保障权益不受影响,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们的配合与支持。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乐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日期:请插入具体日期(二○二三年XX月XX日)以正式公布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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