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详解(2021年度)详细介绍了该市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包括覆盖范围、缴费标准、报销比例、就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该政策旨在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摘要字数控制在约150字左右。
该政策旨在保障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权益,适用范围包括雅安市内的所有城乡居民,以下是详细内容: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设置两个档次,2021年度缴费标准为:第一档每人每年280元,第二档每人每年380元,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
参保缴费办理时限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跨年度缴费,统一的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请广大参保人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缴费,以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除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非本市户籍但取得本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3、在雅安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可通过乡镇(社区)组织统一办理参保手续,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可到居住地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登记参保,各类在校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参保。
享受条件
1、正常续保人员足额缴纳下年度医保费的,自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2、新增户籍(含取得居住证)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应在取得户籍(居住证)、被释放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3、其他参保人员自缴费之日起9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通过官方指定平台完成缴纳,如遇到支付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2、其他缴费方式:通过乡(镇)、村、组、社区干部利用“税务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柜台帮助缴纳。
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处于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普通门诊和大病保险待遇,具体的报销政策包括: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病种报销政策,包括常见疾病;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等级有不同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4、大病保险待遇,达到一定金额后可享受相应待遇,还可申请医疗救助。
如有疑问或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宝兴县医保局:医保征缴(0835)682639,待遇支付(请补充),医疗救助(请补充)。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