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税务局与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通告,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职工医保缴费事项进行详细解读。该通告针对2024年度的医保缴费进行说明,包括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时间等相关内容。此次通告旨在让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医保政策,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医保缴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关于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事项通告,此通告旨在向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明确医保缴费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准确地缴纳医保费用,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
缴费时间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后重新参保的人员,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892元,即每月491元。
缴费方式
1、新参保及中断后续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先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然后方可进行缴费,已参保人员如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到相关机构进行信息更新。
2、缴费途径多样化,包括通过全市的“天府·税邮驿站”(邮政网点)进行缴费或签订代扣协议;通过银行柜台、银行手机APP、聚合二维码、网银以及银行自助终端等方式进行缴费;通过非接触式缴费方式,如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缴费业务;或直接前往全市各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3、签订代扣协议的缴费人员,应在2024年3月10日前核实协议信息并确保银行账户余额充足,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扣款失败,影响医保待遇的,由个人承担。
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每月117.84元;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每月105.39元。
注意事项
1、根据内江市相关政策,职工大病保险费由个人承担,每人每年100元,将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当年未缴纳医保费的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将受影响,请及时完成缴费手续,保障自身权益。
敬请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关注并按时履行缴费义务,相互转告,感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具体发布日期]
更加清晰、完整且规范,为顺利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