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企业团体综合意外险保障方案是为企业团队提供全面意外风险保障的专属方案。该方案旨在确保员工在工作或特定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时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赔偿。通过购买此保险,企业可以为其员工提供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在内的一系列保障项目。该方案以合理的保费,为员工提供全面的意外保障,有效减轻企业在员工意外风险方面的负担。
本保险仅承保中国大陆地区(除港澳台地区),每位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内仅限投保一份,重复投保无效。
适用人群:
1、本产品适用于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投保人数需达到3人及以上。
2、被保险人仅限于从事1-4类职业,若从事5类及以上职业或拒保职业,在此类职业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将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具体职业分类可查阅2014版职业分类表,如有疑问请拨打95511咨询。
赔付标准:
1、意外伤害医疗赔付标准: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将按照100%的比例赔付保险金。
2、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在释义医院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将按照保险单约定的每日赔偿金额给付住院津贴,累计赔付天数不超过180天。
3、私家车驾驶或乘坐意外伤害、疾病身故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境内紧急救援服务标准:
1、境内住院垫付服务的担保垫付金额需在保险方案规定的保障额度内。
2、电话医学咨询服务不同于电话诊疗、120或911服务。
投保人声明:
1、投保人确认上述各项投保内容真实无误。
2、投保人已仔细阅读所有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已详细介绍条款内容,并对保险条款中的免责内容和特别约定作出明确说明,投保人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投保。
3、投保人接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4、投保人授权平安集团及其合作伙伴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其提供的个人信息,为其提供优质服务、推荐相关产品、进行市场调查与数据分析,如不同意上述授权,可致电客服热线(95511)取消或变更授权,此授权条款自签署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本保险还提供24小时电话医疗咨询及住院费用垫付服务,出险后,请及时报案,以便保险公司和救援公司提供医疗救援服务,未报案而自行处理可能导致无法理赔,本保险的其他责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未尽事宜以本产品适用条款为准。
已经过修正和优化,表述更加清晰、准确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