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少儿金福终身寿险,守护孩子终身,五岁男童的保障计划

 baoxian   2024-10-20 16:20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太平洋保险推出的少儿金福终身寿险计划,专为五岁男童量身定制,旨在提供全面的终身保障。该计划不仅涵盖基本的人身保障,还包括针对少儿特定风险的额外保障,全面守护孩子的健康与未来。此寿险计划,终身有效,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坚实保障,让家长无后顾之忧。

该保险产品的费用为具体数额依所选保险项目而定,例如首年缴保费为5169元。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全残:

1、若事故原因为意外伤害,且自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发生,对于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将按照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将终止;对于年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则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事故原因非意外伤害,且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保险公司同样会按照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被确诊为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1、若病因是意外伤害且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或病因非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将按照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后,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会相应减少。

2、若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被确诊,保险公司将按照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时,若发生减保情况,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特别提醒:若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同时符合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保险公司仅会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不会重复给付。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对于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若因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如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保险公司除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会额外给付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予受益人,此项保险金的数额为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所包含产品:太平洋少儿金福人生保险产品计划,保险期限为终身,缴费期限为20年,保障项目包括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以及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保额均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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