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简易人身保险条款全面解析

 laosjok   2024-10-20 15:44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摘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推出的简易人身保险条款旨在为投保人提供全面的人身保障。该保险条款涵盖了多种保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身故、疾病等。投保流程简便,保障范围广泛,旨在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通过购买此保险,投保人可获得相应保障,以应对不可预测的风险。详细条款及保障范围可咨询保险公司或相关代理人。

为了给予投保人简洁明了的人身保障,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推出了简易人身保险条款,该保险旨在为广大民众提供便捷的人身保障,涵盖特定的保险责任,如身故保障、意外伤害等。

一、投保范围与对象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由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为其成员投保本保险。

二、保险期限与责任

1、保险期限可选择5年、10年、15年、20年和30年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组合,但应以保险单期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为限。

2、保险责任包括: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给付保险金;自保险单生效满180天后因疾病死亡给付保险金;因意外伤害事件导致的死亡给付保险金;因意外伤害事件造成的身体残废按照“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给付保险金。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无论遭遇一次还是多次意外伤害,保险人均会按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总数不超过保险金额。

三、除外责任

保险公司对下列情形不承担给付责任:隐瞒或欺骗投保条件的行为;自杀、犯罪行为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残废或死亡;战争或军事行动导致的残废或死亡;因疾病导致的残废;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死亡。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按份数计算,每份保险费固定为每月一元,被保险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简易人身保险,总保额以人民币5000元为限,保险费可以按月、季、半年或年交付,也可以选择一次交清,对于预交一年以上的保险费,保险公司给予优惠。

五、失效、复效、借款与退保

1、若未按规定期限交付保险费,保险单将自动失效。

2、失效后两年内,如被保险人健康并能正常工作或劳动,可申请复效,并补交相关费用。

3、投保人在满足条件时,可申请借款。

4、投保人在特定情况下可选择退保。

附加建议

为了更好地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益,建议增加以下条款:增加投保人教育条款;对于长期保险产品,增加通货膨胀调整机制;鼓励投保人定期进行保单复查;增加紧急联系方式的更新机制;对于涉及医疗的保险产品,增加医疗服务提供商的选择范围。

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和保障范围请以保险合同为准,建议在购买保险前详细阅读相关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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