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添利两全保险利益条款全面解析

 laosjok   2024-10-17 15:53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惠添利两全保险利益条款提供全面的保障与收益。该保险产品不仅提供寿险保障,还兼顾投资增值。其条款包括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利益分配等方面。该保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稳健的收益和全面的风险保障,以满足客户在保障和投资方面的多元化需求。如需了解更多详情,建议咨询新华人寿保险客服或专业保险顾问。

惠添利两全保险条款详解

合同构成

惠添利两全保险合同由以下部分构成:保险单、惠添利两全保险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等书面协议,以及声明、批注、附贴批单等。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30天至未满60周岁(含60周岁)且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与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根据本合同利益条款第五条规定以及基本保险金额进行计算确定,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明确载明。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投保人可选择15年期或20年期,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时的零时开始,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终止。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关爱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满五年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关爱金,关爱金的金额和给付比例根据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确定。

2、生存保险金:从本合同生效满五年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前,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一定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具体金额和给付比例根据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确定。

3、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按不同情形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详细规则请参照合同中的详细释义和具体条款,若涉及航空意外伤害,赔付规则另有补充。

5、一般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非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或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给付一般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具体赔付规则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和保单生效对应日的不同有所区别。

其他条款

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和规定详见于合同条款中,免责声明、声明与承诺、争议解决等条款也包含在内,请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

仅供参考,实际合同内容可能有所不同,在签署合同时,请以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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