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通知印发,旨在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提高农民抵御风险能力。该方案通过政府引导、农户参与的方式,为农村住房提供保险服务,以减轻因自然灾害等风险导致的住房损失。该方案的实施将有效保障农民住房安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关于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以全面提升我县农业领域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本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提高农民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产和生活能力为目标,遵循低保额、低保费、广覆盖的原则,通过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1、被保险人:全南县范围内具有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若其在农村范围内拥有住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2、保险期限:一周年。
3、保险标的:指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所有且座落于乡村有人长期生活居住的房屋。
4、保险责任:由于特定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农民房屋倒塌为保险责任范围。
5、保险金额和费率:保险金额为每户每年10000元,保险费率1.2%,即每户保费12元/年。
6、赔偿标准:根据房屋倒塌程度确定赔偿金额,每间房间最高赔偿标准为2000元。
操作方式
1、承保方式: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投保,保险公司出具保单和保险凭证。
2、理赔方式: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确保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
保费补贴与资金结算
1、保费补贴:省财政和县财政为农户提供保费补贴。
2、资金结算:县财政保费补贴和代缴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风险管理与巨灾准备
为确保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健康发展,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包括计提未决赔款准备金、利用再保险机制提高应对巨灾能力等。
组织领导与推进步骤
1、组织领导:成立全南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
2、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工作落实到户,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险公司要建立健全理赔工作责任制,提高理赔质量和服务效率。
3、推进步骤:包括前期准备、宣传摸底、造册审核等阶段。
本方案旨在通过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为全南县的农民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增强其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实施过程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农民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