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平安保险涉嫌长达八年的欺骗消费者行为。据悉,该公司可能通过虚假宣传、隐瞒重要信息等方式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保险行业的诚信原则,引起了消费者和相关部门的关注和调查。目前,具体情况尚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本文经授权发布,讲述了一段令人痛心的经历,八年前,基于对平安保险的信任和需求,我咨询并购买了平安福寿险,主险保额20万,附加重疾险保额19万,同时还购买了长期意外险和其他附加险,最近我发现自己被平安保险欺骗了整整八年!
我所购买的主险和附加重疾险并不能叠加承保,而是实行差额承保,这意味着,我为主险和附加重疾险分别支付了保险费用,但如果因为重疾赔付了最高19万,后续身故后,寿险主险的赔付金额仅为差额1万,简而言之,我支付了两份保险的费用,但最终却只能享受一个最高保赔额。
当我与业务员核实此事时,得到的回答模棱两可,我咨询律师后得知,这属于保险销售时隐瞒重大保险责任,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我可以判定相关合同无效,我向平安保险公司提出全额退保的要求,并索要七年来的利息。
退保时却遭遇了困难,从八月中旬到九月中旬的一个月里,我多次前往平安保险长清分公司协商此事,最初,他们答应调查核实,但进展缓慢,且期间出现了前后矛盾的说法和态度。
我提供的录音证据显示,业务员确实隐瞒了重大保险责任,平安保险公司却以回访电话为借口,否认存在隐瞒行为,他们声称已按照合同条款向我介绍了合同内容,而我对保险条款的理解不清是业务员隐瞒责任的一部分原因,即使我后来知道了这一点,也无法改变过去所受的损失和困扰。
经过多次沟通和争吵,平安保险省公司的负责人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除了正常退保的2万左右费用外,再额外补偿我1.6万,但我并不认可这一结果,我认为这是平安保险业务员的责任造成的损害,应该全额退保!否则我会继续维权,我相信这不是个案,许多朋友都反映业务员未清楚讲解重疾和主险不能叠加的情况,平安保险应该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如果无法妥善解决此事,我会继续维权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在此声明此文真实无误。(陈永志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