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65岁及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基础养老金将有所增加。这一政策旨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增加养老金将有效改善老年人的经济状况,让他们享受更好的养老生活。这一福利政策的实施,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重视。
星沙时报报道,据长沙晚报掌上长沙消息,长沙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一项重要通知——《关于建立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织密扎牢养老保障“安全网”,让广大城乡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通知在六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补缴与缴费约束机制以及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等,值得一提的是,长沙市率先全省对65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根据年龄层次进行差异化设置。
近年来,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改善,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16连调”,达到每人每月218元,均居全省首位,截至11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61.56万。
根据通知具体规定,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年限基础养老金、老年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每年1月1日起,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提高10元,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将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还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
以长沙岳麓区的老王为例,他今年40岁,自2020年开始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缴费500元,根据现行的基础养老金计算,老王60岁、70岁和80岁时的每月待遇都有所不同。
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允许补缴,具体规定包括:2010年7月1日前已满45周岁的,应逐年缴费并允许补缴;不满45周岁的,应按规定按年缴费;已经领取待遇的人员则不允许补缴。
举例说明:老刘在2010年满50岁,从当年开始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逐年缴费,老刘在年满60周岁时无需补缴养老保险费即可直接领取待遇,老刘也可以选择再补缴5年的城乡居保费,累计缴费满15年后在满60周岁时领取更高的待遇,这一政策调整将有助于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品质,让他们享受到社会发展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