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医疗保障局启动2021年上半年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工作通知公告发布

 baoxian   2024-10-16 13:46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霸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启动2021年上半年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工作。该通知旨在确保患有特殊疾病的居民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申报流程包括提交病历资料、医院鉴定等步骤。此次工作的启动,旨在提高医疗保障的精准性和公平性,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助。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自2021年4月7日起,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上半年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工作,以下是详细的公告内容:

覆盖人群范围

本市正常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若患有符合鉴定标准的门诊特殊疾病,可向我市医疗保障局申请鉴定,申请者可以申报多个病种。

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4月7日至30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申请者提前预约,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提交材料,申报地点:霸州市医疗保障局(地址:霸州市兴华中路1996号)。

申报注意事项

1、为保障人员安全,避免人员聚集,现场实行预约排号办理业务,每日发放预约号150个,遗失预约排号凭证的需重新预约。

2、办理业务的居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医保经办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参保居民需服从经办人员安排,按照顺序排队,保持距离,依次办理业务。

申报鉴定程序及资料准备

(一)准备鉴定资料

申请者需针对申报的不同病种,准备相应的鉴定资料,包括申请表、承诺书、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以及病情诊断证明书、病历等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二)提交鉴定资料

提交申请鉴定资料时,

1、复印件需使用A4型纸张复印。

2、申请材料统一用纸质档案袋封装,每个申请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由申请者自行准备。

3、鉴定资料一经接收,立即建档封存,请提前自行复印相关资料。

(三)组织专家鉴定

自2021年5月起,对初审资料齐全的申请者,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因个人提交资料不完善或资料无法确定诊断的,将无法通过鉴定。

(四)生成电子证

通过鉴定的申请者,可按照规定的步骤生成门诊特殊疾病电子证,享受相关待遇。

附件:详细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界定标准、申报时间以及生成门诊特殊疾病电子证的操作流程,如有疑问或需了解更多信息,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期待您的申请,并祝愿您早日康复! 霸州市医疗保障局 公告发布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已经准备好详细的流程图和所需资料表格供您查阅和下载,请您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操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的地方,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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