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买单,象山老年人专属保险正式生效。这项保险计划专为象山的老年人设计,旨在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保障。通过政府资助,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保险带来的安全感和保障。这项保险计划的实施,将有效减轻老年人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健康保障。
政府补贴参保对象:
政府特定地为以下四类象山县户籍并居住在本县的老年人购买了《象山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1、80周岁(含)以上的所有居家老年人;
2、60周岁(含)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居家老年人;
3、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居家老年人;
4、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居家老年人。
保费标准:
具体保费标准为: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的保费为每人每年40元,60周岁(含)至80周岁老年人的保费为每人每年35元。
保险期限:
本轮保险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保险范围:
保险覆盖的区域广泛,包括宁波市区域内的文化设施和体育场馆,以及其他如各类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还包括各类营业性服务场所、社区、学校等日常活动空间,保险范围甚至延伸到居所内的火灾、触电、煤气中毒和意外坠楼等情况。
除外责任:
因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故意犯罪等原因造成的伤害,以及参加商业性活动的伤害和在特定场所发生的伤害等,保险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发生非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造成死亡、伤残和需要医疗救治的情况,可以通过电话、微信或网点报案,具体的理赔标准和流程可向相关的保险公司咨询,政府补贴的参保对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购买额外的“老年人意外险”,费用自理,但保险份额累计不得超过2份。
这一政策的实施充分展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福利的关心与支持,为他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额外的安全保障,更多详细信息可查询象山县民政局的官方网站,一审:应霞艳,二审:方子龙,三审:赵菊香。(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