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征求意见,推出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强调人证相符要求。该办法旨在加强保险业务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要求保险机构在办理保险业务时核实客户身份信息,确保人证相符。此举有助于防范保险业务风险,提高行业服务质量。
一、《办法》的适用范围及例外情况
该《办法》适用于自然人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办理的保险业务,在办理各类保险业务,如投保、人身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保单批改、保单质押贷款、退保和理赔等,均需进行实名查验和记录,实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等,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例如政策性业务或已通过其他政府部门进行身份核实的业务,可能无需再次进行实名查验。
二、实名信息查验的责任主体及要求
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是实名信息查验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在办理保险业务时,他们需要明确告知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给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并对其提供的实名信息进行真实性查验,如果查验结果不真实,需按照《办法》规定处理,对于受托人的信息也需要进行查验。
三、实名信息查验的具体流程
《办法》规定了统一的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该系统与国家相关数据库实时对接,以验证信息的真实性,针对不同的保险业务,如投保、保险合同效力恢复、批改等,都有详细的查验流程,对于非现场办理业务和特殊业务的查验流程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已承保且仍然有效的保险合同,采取批量查验规则,如果查验结果为不真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实名信息的保护及安全措施
《办法》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实名信息安全要求作出了严格规定,包括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和使用、加强合作业务管理等,承担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机构也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实名信息安全,所记录的实名信息保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相应保险合同有效期,保险合同结束后,相关记录会被主动删除。
该《办法》的实施不仅有助于规范行业操作,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进一步保障,通过确保保险消费者的基本信息和保险业务真实准确,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是防范保险业务经营风险的重要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