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既往症是指在投保健康险之前已存在的疾病或病症。其定义对于保险理赔具有重要影响。既往症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在评估风险时考虑拒绝或限制某些健康险的投保。投保人在购买健康险时应详细告知既往症情况,以便保险公司准确评估风险并作出相应决策。了解既往症对投保健康险的影响有助于投保人做出更明智的决策,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什么是既往症?
既往症,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专业名词,指的是在投保前已经存在或应当知道的疾病或症状,这一名词经常出现在健康告知和保险条款中,对于不了解保险术语的人来说,可能对这个概念有些陌生,本文将详细解读既往症的相关内容。
既往症判断标准
判断一个疾病或症状是否为既往症,主要依据以下三个标准:
1、投保前,医生已明确诊断且长期治疗未间断;
2、投保前,医生已明确诊断,但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存在间断用药情况;
3、投保前已发生但未接受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的医学常识应当知晓。
长期患有高血压并需要服药稳定的情况属于既往症,而感冒、发烧、急性肠胃炎等急性且可短期完全治愈的疾病则不属于既往症,但如果投保前已患有某种疾病并在保险期内复诊,且事件发生在保障期限之外,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既往症对投保与理赔的影响
保险主要保障的是投保后发生的风险,而既往症是投保前已知或应知的风险,它对投保和理赔都有一定的影响。
1、对投保的影响:
既往症在投保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健康告知,健康告知中会明确列出可能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的既往症,被保人需要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包括目前或过往的疾病、症状、健康检查结果异常等,如果患有既往症且不满足健康告知要求,可以提交相关体检报告、病历等资料进行核保审核,保险公司会评估既往症对保障责任的影响,并做出相应承保决定。
2、对理赔的影响:
健康告知未询问的异常情况,通常视为符合健康告知,可参与投保,但有的保险产品在保险条款或保单特别约定中会明确既往症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如果投保前已患有既往症并在保障期间内确诊或治疗,保险公司不承担该疾病的保险责任。
针对既往症的投保建议
对于患有既往症的非标准健康人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非常必要的,还可以考虑一些特殊的商业健康险如防癌险和税优健康险,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满足投保需求,可以选择税优健康险作为补充保障,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疾病风险的可能性增大,购买健康险的难度也会增加,建议尽早购买保险,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配置保障,在投保前应如实告知健康异常情况,以减少后续可能的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