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何宝平代表提出了关于规范商业保险合同的建议(第1544号提案)。提案指出,应加强对商业保险合同的监管,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公正、合理,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建议旨在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增强市场信心,并呼吁相关部门制定更加严格的规范措施,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
承办单位为福建银保监局,其独办此建议,并已对此进行具体的答复,答复时间已修改为具体日期,答复类别为B,表示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44号建议的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尊敬的何宝平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规范商业保险合同的建议》我们已经收到,现针对您关注的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非医保不赔”问题得到显著改进
针对您关注的“非医保不赔”问题,我们已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改进,在社会公众、司法机关、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的共同努力下,该问题已得到显著改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制度的改革过程中,保险条款已对此进行了明确表述,确保在理赔时根据基本医保同类医疗费用标准进行核定赔偿。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得到坚实保障
在保险理赔实践中,我们高度重视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人伤保险理赔争议,我们采取公正、合理的方式解决,并强调保险公司应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确保“医保标准条款”的法律效力得到认可。
将持续推动“医保标准条款”的完善
虽然我们在改进“非医保不赔”问题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商业车险的条款费率由保险公司总公司制定,并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批,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福建银保监局将积极向中国银保监会反映,并在监管权限范围内推动保险公司做好条款的解释说明和后续理赔服务工作。
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商业保险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和采纳,我们也将加强与司法机关、保险行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商业保险合同的规范化、透明化,以更好地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衷心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
领导署名:柯甫榕
联系人:黄彦东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在此答复中,我们对原有内容进行了适当的润色和补充,力求做到清晰、准确、完整,同时我们也表明了对代表建议的重视和对消费者权益的关心,展现了我们的工作决心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