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以房养老保险试点落地,创新模式激活寿险市场新动力

 baoxian   2024-10-11 09:31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首单以房养老保险试点落地,这一创新模式有望为寿险市场带来新的活力。该模式通过利用个人房产作为抵押,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金,既满足了他们的养老需求,又激发了寿险市场的潜力。此举有望推动寿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为更多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养老选择。这一模式的推出,标志着我国在养老保险领域的创新探索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项创新的养老保险试点项目成功签下首单,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该试点项目允许个人将其房产作为养老保险的抵押物,为老年人提供稳定的养老金来源,为寿险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此项“以房养老”保险是一种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结合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保监会在去年7月推出试点方案后,至今年3月23日才有首款产品面世,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赵光春介绍了这款名为“幸福房来宝”的产品,其投保人年龄要求在60周岁至85周岁之间。

在一片争议声中,国内首个获批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终于迎来了第一批客户,尽管首款产品的落地避免了试点“空转”的尴尬,但它仍面临房价波动、长寿风险、资产处置等一系列挑战,相关保险公司表示,将审慎地观察这款产品的实际运行效果,不会急于扩大客户群。

来自武汉的一对老年夫妇成为首批以房养老投保单的签署者,他们同意将自有房产做反向抵押,从保险公司定期领取货币化的养老金,并在原有房屋中继续居住,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业内人士分析,该保险产品是一种非参与型产品,投保后老年人可终身领取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影响,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他们最担心的是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和房价波动带来的定价风险,我国城市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的产权归属问题也是一道难题。

尽管以房养老试点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其可持续性仍有待观察,涉及政策、法律、人的寿命及房价的涨跌等多个方面,专家建议除了货币型养老金方案外,还可以探索与医疗险结合、与养老社区结合等方式,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业务流程、期限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是试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保监会在相关指导意见中对该保险产品的销售做了非常严格的限定,并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创新服务等方式增加试点对老年人的吸引力。

“以房养老”保险作为一种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但其积极意义在于为拓宽寿险市场、探索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提供了新的思路,随着试点的推进和政策的不断完善,这种新型的养老保险方式将会更加成熟和完善,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更为丰富和灵活的养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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