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购买的百万医疗险遭遇拒赔,引发争议。经过法院审理,最终作出判决。此案涉及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益纠纷,引起社会关注。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拒赔事件进行了公正裁决,维护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判决结果有待进一步了解。此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需谨慎,了解保险条款,维护自身权益。
2020年11月,蔡女士在浏览短视频时,被某保险公司的百万医疗险广告吸引,广告中宣传的诱人条件如“生病或住院最高保障600万元”以及“首月仅需3元”等,让蔡女士心动不已,她当天便在网上签署了投保单,并在健康告知一栏中全部选择了“否”。
这份保险的保险期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日,保险责任包括一般医疗保险金额300万元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额600万元,一般医疗保险金的年度累计免赔额为1万元,而重大疾病则无免赔额限制。
在蔡女士交付了五期共计329.8元的保费后,不幸的事情发生了,2020年12月,她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住院治疗,共花费了10.54万元的医疗费用,当她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时,却遭到了拒绝,保险公司以蔡女士在投保时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了保险合同并拒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汉寿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蔡女士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于保险公司的辩称,法院认为投保人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应以保险人提出询问为前提,且保险人对此应承担举证责任,在这起案件中,保险公司提供的通话录音和退保信息不足以证明他们在投保前已经对蔡女士的健康状况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询问,并向她充分提示和说明了重要内容,法院对保险公司的答辩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扣除一般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1万元后,向蔡女士支付保险金9.53万元,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法院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立场,也为今后类似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仔细阅读条款、了解保险细节并谨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