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严打无资质挂靠行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市场秩序

 laosjok   2024-10-10 05:34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监管部门采取严厉措施,加强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资质挂靠行为。此举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确保互联网保险业务合规发展。通过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行业门槛,为互联网保险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提示函明确指出,只有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才有资格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涉足,这一举措旨在维护互联网保险市场的秩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对于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示函强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合规宣传与销售的重要性,他们不得通过业务资质及人员执业登记“挂靠”的方式违规宣传、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也不得通过互联网违规宣传、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在具体执行方面,监管部门采取了六大措施来确保规定的实施:

1、依法合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2、严格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

3、严厉打击无资质“挂靠”行为。

4、坚决杜绝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行为。

5、压实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主体责任。

6、持续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力度。

对于非保险机构提供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服务,如保险产品引流、商业宣传推广等,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互联网保险产品销售、咨询、保费试算、报价比等商业行为,若其为保险消费者提供网络转接渠道,那么跳转的投保页面必须是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

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若利用自媒体等开展互联网保险产品营销宣传,必须获得所在机构的授权,并在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个人姓名、执业证编号等重要信息,保险公司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需对从业人员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内容进行监测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

对于未获得业务许可等资质条件的机构或人员,若通过“挂靠”方式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北京排排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定的发布为互联网保险业务划定了明确的红线,有助于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他建议,保险机构应首先加强内部人员管理,确保员工合规意识并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对于合作机构,应建立健全业务规范,明确合作边界,共同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一提示函的发布无疑为整个行业树立了一个明确的标杆。 (来源:证券日报)

此次新规定的发布实施,无疑将为互联网保险行业注入新的活力,推动行业向更加规范、透明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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