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摘要介绍了平安产险河北省商业性肉牛养殖保险(C款)的条款细节。该保险旨在保障肉牛养殖业的风险,覆盖因疾病、意外等原因导致的肉牛死亡或伤残损失。条款包括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赔偿处理等方面,为养殖户提供全面的保障措施,确保肉牛养殖业的稳定发展。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共同组成,所有与本保险合同相关的约定,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从事肉牛生产经营的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被保险人为投保的肉牛。
保险标的
符合特定条件的肉牛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这些条件包括:肉牛品种在当地饲养一年以上、畜龄在6个月以上、单个养殖场养殖规模50头以上、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等。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如暴雨、洪水、风灾、雷击等)、意外事故(如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等)以及疾病和疫病(如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导致保险肉牛在固定饲养地点内死亡的,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特别地,如果因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肉牛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对于某些特定原因导致的损失,保险人将不负责赔偿,包括:投保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战争、核辐射污染、摔跌互斗、正常屠宰、违反防疫规定或不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等,未佩戴识别标识的肉牛的损失,以及新购入或新增加的未投保肉牛的损失,保险人也同样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与保险数量
保险肉牛的每头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参照市场价值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明确载明,保险数量则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法确定,总保险金额等于每头保险金额乘以保险数量。
本条款还包含其他细节性的内容,如保险期限、赔偿处理等,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款仅供参考,具体细节和内容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购买此保险可以为养殖户带来多重保障,降低他们在肉牛养殖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确保他们的经济利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