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对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免征营业税。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人身保险业务的发展,减轻相关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鼓励保险公司提供更好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该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国家对保险行业支持力度加大,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一份重要通知,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展的特定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此政策旨在大力促进和支持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为其人身保险业务提供稳健经营的土壤,为了详细列出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产品清单,特此通知如下: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友邦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友邦附加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友邦附加康福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友邦智尊宝C款终身寿险(万能型)
友邦聚财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友邦金盾A款两全保险
友邦金盾B款两全保险
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友邦育英宝六十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友邦金福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及友邦金福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友邦金福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及友邦金福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家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财富人生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
财富人生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
团体一年定期寿险
补充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
三至二十三、其他保险公司(详见附件)
详细的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产品清单已在附件中列出,此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减轻保险公司的税收负担,提高其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保险行业的繁荣兴旺。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产品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XXXX年XX月XX日
此通知的发布无疑将为保险公司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促进保险产品的创新,并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于多元化、全面保障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