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扩大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实施范围工作方案通知发布,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

 baoxian   2024-10-09 10:05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辽宁省发布工作方案通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实施范围。该方案旨在提高农民种植风险保障水平,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扩大保险实施范围,帮助农民应对自然灾害等风险,增强农业生产稳定性。此举有助于提升农民种植积极性,推动农业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扩大我省三大粮食作物(玉米、水稻、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实施范围,增强农业保险产品对农户的吸引力,助力健全符合我省农业发展特点的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基本原则

1、坚持自主自愿,实施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地区、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承保机构应坚持自主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限制投保。

2、体现金融普惠,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都应纳入保险保障范围,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

3、增强预算约束,各地应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合理安排年度预算,鼓励探索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农业保险运行体系。

4、鼓励探索创新,在扩大实施范围的过程中,鼓励承保机构进行保险技术和模式的创新,以更好地服务农业发展。

5、加强风险管控,承保机构需加强经营风险闭环管控,提高大灾风险应对能力,确保保险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险方案

1、实施地区及保险品种:XXXX年继续在岫岩县等地开展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试点,自XXXX年开始,实现全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具体名单、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等信息详见附表。

2、保险金额: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例如玉米、水稻、小麦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额分别为XX元/亩;玉米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额为沈阳市XX元/亩等。

3、承保机构:鼓励各承保机构积极参与,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户的多元化需求。

4、理赔服务: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农户在遭受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赔付。

5、宣传培训: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银保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

2、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承保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3、优化服务:承保机构要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户提供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

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负责解释。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方案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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