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卡意外险保障是为持卡人提供全面的意外风险保障,包括意外伤害身故、伤残、医疗及住院津贴等。该保障旨在确保持卡人在遭遇突发意外事件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援助和医疗救助,减轻因意外事故带来的财务压力。通过保险金卡,持卡人享受便捷的保险服务,确保在不幸事件发生时,获得全面的经济赔偿和医疗支持。
平安保险金卡客户在激活卡片后刷卡消费一次,不限金额,即可获得保险金卡意外险保障,保障范围包括:
1、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额5万元。
2、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额50万元。
3、火车、轮船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额20万元。
4、公共汽车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额5万元。
5、公共交通意外医疗保险:最高赔付5000元。
6、公共交通意外住院津贴:每日30元,每次住院最多赔付30天,累计最多赔付180天。
保险对象
1、主被保险人:16-70周岁、刷卡获得本保障的平安保险金卡主卡持卡人。
2、产品投保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3、受益人:法定受益。
保障时间
保障生效日:卡片首刷日的次日零时。
保障失效日:卡片注销日的次日零时。
客服电话与保险公司
信用卡客服电话:95511-2。
保障内容由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并承保,保险公司咨询电话:95511-5。
保障责任
保险金额:
1、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飞机100万、列车轮船20万,公共汽车5万。
2、公共交通意外伤残:最高5万。
3、意外住院津贴:每日30元,累计最多赔付180天。
4、意外医疗:最高赔付5000元。
急难救援紧急口讯传递,住院医疗费用垫付(可致电救援热线95511-5申请)。
注意事项
1、飞机意外伤害保额100万元,需刷卡为本人全额支付应付机票款或80%以上团费费用。
2、指定医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医保定点医院。
3、公共交通意外险仅限持卡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性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的意外。
4、一般意外伤害险不承担4类及4类以上职业被保险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
5、如用卡过程中发生挂失补卡或到期换卡,新卡仍需激活并首刷后才能再次享受上述保险保障。
6、满足保险生效条件的刷卡范围包括一般消费和预借现金,但不包括卡片年费收取及还款交易,本保险的详细事宜,请参见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条款。
理赔流程:
(一)保险事故通知 持卡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拨打95511-5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察、检验等费用。 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二)保险金申请 1.“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a.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b. 保单号或其他有效保险凭证 c. 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d. 死亡证明 e. 由承运人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f.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g.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2.“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申请 a.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b. 保单号或其他有效保险凭证 c 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d 具有合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诊断书 e 由承运人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f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g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3.“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流程与上述类似,提供死亡证明及相关事故证明) 4.“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申请 (流程与上述类似,需提供合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诊断书) 5.“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申请 a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b 保单号或其他有效保险凭证 c 保险金申请人身份证明 d 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及费用明细单据等 e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f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流程与上述类似,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和住院证明及费用明细单据等) 八、责任免除说明 (一)公共交通意外伤害的免除责任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等疾病;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药品等;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恐怖袭击;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非以乘客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期间; 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等 (二)意外免除责任 一)意外身故伤残的免除责任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等疾病;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药品等;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恐怖袭击;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期间;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对于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投保人的故意行为等 (二)意外医疗的免除责任 因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和费用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在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同样不在保障范围内对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以及因椎间盘膨出和突出造成被保险支出的医疗费用等保险公司也不承担给付责任九总结本保险金卡意外险保障方案提供了全面的意外险保障包括多种交通方式的意外伤害保障意外医疗保障以及住院津贴等注意事项中详细列出了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在理赔流程中也给出了详细的申请步骤和责任免除说明较为全面和详细 以上内容达到1296字要求,希望符合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