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四大主流医保模式深度研究,哪家医疗保险更优越?

 baoxian   2024-10-03 06:36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摘要:全球各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各有特色,难以一概而论哪家更好。主流医保模式可分为四类,包括政府主导型、社会保险型、商业保险型以及混合模式。政府主导型医保强调政府责任,覆盖广泛;社会保险型医保则与工资挂钩,覆盖面较大。商业保险型医保市场化程度高,保障全面但需要个人承担费用。混合模式则结合多种模式优点,更具灵活性。选择哪种医保模式更好,需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和民众需求进行评估。

  根据医疗保障资金筹资渠道的差异,世界范围内的医疗保障制度大致分为四种模式:国家保障型医疗保险模式、社会保障型医疗保险模式、商业保险保障型医疗保险模式、个人储蓄保障型医疗保险模式。

  具体来看:

  1、国家保障型医保体系: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代表,政府起主导作用,资金来源稳定,个人基本不承担医疗费用,该体系下,资金主要来自国家税收,通过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向医疗服务机构或个人提供资金,并由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计划分配资金;由国家或公共机构为公民提供低收费或免费医疗服务。

  2、社会保障型医保体系:以德国、中国、日本为代表,政府制定雇主和雇员的保费缴纳比例,具有强制性、互济性特征,该体系下,资金来源主要是雇主和雇员共同支付的保费,采取“以收定支”、“现收现付”制,医疗服务主要由公立机构提供、私营机构参与有限,由政府设立或授权的医疗保险机构代表参保人向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支付医疗费用。

  3、商业保险保障型医保体系:各国都有商业医保作为补充,但仅美国将其作为基本医保制度模式,市场化程度高,该体系下,资金来源主要是个人保费,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化费率定价、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医疗费用,医疗服务主要由私立医院提供。

  4、个人储蓄保障型医保体系:以新加坡为代表,政府强制雇主和雇员向公积金管理机构缴费,该体系下,资金来源主要是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公积金,并建立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的医疗储蓄账户来支付家庭成员医疗费用,且只能用于本家庭成员、不允许他人使用,不具备互济性特征,而政府强制性缴费决定了该模式基本可以实现全民覆盖;基本医疗服务由公立医院、私立医院等机构共同提供。

  1、1 国家保障型:以英国为例,国民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全民,商业健康险作为补充

  英国医疗支出持续增长,政府支付为最主要来源、负担较重,2024年,英国经常性卫生支出共计2251.95亿英镑,在GDP中的比例由2000年的7.20%持续增长至10.15%,政府预算约占经常性卫生支出的79.47%,个人现金支付占17.07%,商保支付仅占2.82%,英国医疗保障体系以国家保障为核心,长期保持以政府支付为主的医疗费用支出结构。

  1、2 个人储蓄保障型:以新加坡为例,个人储蓄式医保为主、商业医保为辅

  新加坡卫生支出占GDP的占比相对较低,个人及政府预算是最主要的卫生费用来源,2024年新加坡经常性卫生支出共计226.16亿新元,在GDP中占比仅4.08%,较2000年的3.34%有所提升,但仍明显低于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

  新加坡采用个人储蓄的医保体系,2024年新加坡经常性卫生支出中,卫生支出来源中,个人支付、政府支付占比较高——政府预算占比达43.08%,个人现金支出占比达28.44%,而商业医疗保险支出仅占6.83%。

  新加坡医保体系以Medisave(保健储蓄计划)和Medishield Life(终身健保计划)为主,私人健康保险作为补充,新加坡健康保障制度包括“S+3Ms”和私人商业健康险两大部分。“S+3Ms”是新加坡医保体系的核心部分,具体包括政府补贴、Medisave、Medishield Life和Medifund(保健基金计划)四部分,为公民实现多重保障。

  2、1 联邦政府医保Medicare

  Medicare覆盖人群主要为65岁及以上老人、65岁以下某些残疾人群以及晚期肾病人群(包括永久性肾衰竭、肾移植患者),医疗费用由联邦政府和参保人共同承担,与我国基本医保类似,Medicare由住院保险(Part A)、门诊保险(Part B)、商业医保公司提供的医保优势项目(Medicare Advantage Plan, Part C)以及处方药计划(Part D)四个部分构成,其中Part A和Part D强制参加,Part B和Part C由参保人自主选择。

  2、2 医疗补助保险Medicaid

  Medicaid是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的医疗保险,其最主要的资格审查标准是收入,并综合考虑申请人年龄、是否美国公民、是否残疾等其他因素;由联邦政府制定框架,各州政府制定本州的医疗补助保险计划并具体实施,截至2024年11月,Medicaid已覆盖全美7890万人。

  3、1 以德国为例:法定医保为主、私人医保为辅

  德国卫生支出主要由社会医疗保险承担,2024年,德国经常性卫生支出共计4034.43亿欧元,在GDP中占比达11.70%,与英国、日本、欧盟整体卫生支出负担相近,德国坚持推行“以法定医保为主、私人医保为辅”的社会保障型医保体系,卫生费用以社会医疗保险(也即德国法定医疗保险)支付为主。

  3、2 以日本为例:社会医保覆盖全民,财政发挥重要作用

  日本卫生支出负担主要由社会医保及政府预算承担,2024年,日本经常性卫生支出共计60.30万亿日元,在GDP中的比重为10.74%,日本公共医疗体系面向全年龄和全地域,社会医保是医疗系统中最主要的支付方。

  四类医疗保险模式各具特色,从保障力度来看,商保覆盖越充分,个人医疗支出负担越轻,与德国类似,在我国社会保障型医保体系下,医疗服务主要由公立医院提供、医保局掌握医疗服务定价权,政府授权机构(如我国医保基金)为主要支付方,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供给方关联较弱、话语权有限。

  目前,我国面临一些挑战,如海内外疫情反复、政策落地不及预期、险企健康管理发展不及预期等,这些因素可能影响商业健康险的销售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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