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e-四海逍遥游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为出行者提供全面的安全保障。该保险专为境外旅行设计,覆盖意外伤害风险,确保旅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无论您身处异国他乡还是探险冒险,该保险都能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让您安心畅游四海,尽情享受旅行的乐趣。
一、旅游医疗保险(个人或团队医疗保险)可在本国办理,若在本国无法办理,也可在任意其他国家或由目的地国家的主办方进行办理。
二、旅游医疗保险需涵盖因疾病可能产生的返回本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紧急住院产生的相关费用,确保旅行中的健康安全。
三、保险金额需至少达到3万欧元,并且必须有权向保险公司追索赔偿,此要求在欧盟成员国、瑞士或列支敦士登的分支机构同样适用。
四、旅游医疗保险需覆盖在整个申根区的旅行及整个旅游逗留期间,为旅行者提供全程保障。
五、对于某些特定情况,如明显容易生病的人群,可能需要根据实际需求提高理赔额度,以应对可能的健康风险。
六、若旅行的目的是接受治疗,需单独证明费用的承担者,确保治疗费用得到妥善安排。
七、紧急救援服务可通过PICC 24小时双语紧急救援电话联系,电话号码为86-400-650-5913或86-10-64105913,救援机构为国际SOS(ISOS),为旅行者提供全球范围内的紧急援助。
八、对于成功支付后的退保或修改保单信息,请在保险生效日期前到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服热线4001234567-2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针对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的情况,存在特定的限额规定,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对于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但航空意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特定情况不在此限,此限额规定并不包括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则为账户价值),旅行者在购买保险时,请务必注意这些规定,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